据陕西日报报道,日前陕西省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明晰了陕西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路和目标。 在民营企业纾困方面,陕西省将发起设立50亿元的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具体来看,《意见》提出,今后陕西省将强力解决给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争取3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另外,加快组建民营企业纾困基金,组织开展民营企业专项救助行动。省级通过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股10亿元,联合省内国资平台、券商、金融机构等共同发起设立规模50亿元的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对遇到短期流动性问题、具有市场前景且信用良好的省内民营企业进行财务救助,重点支持省内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另外,在落实减税免税政策方面,陕西省将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免税政策,确保实质性降低民营企业负担;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民营企业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精简优化涉企审批事项和各类收费;切实降低企业用电用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