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消息,央行营业管理部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对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及两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共处罚金621万元。 根据罚单信息显示,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违反了四项规定,包含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对此,央行营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合计处以590万元罚款。 此外,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两名相关责任人需对此事负责,央行营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对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两名相关责任人共处以3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