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合同物资到货管理,加大合同物资催货管理力度,确保物资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货,进一步规避风险,近期,方大九江设备材料公司制定合同物资催货“三步曲”。 “三步曲”指的是由设备材料公司各业务科室的业务员,根据合同台账对合同物资到货情况进行跟踪,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货期交货的物资按“三步曲”进行催货。第一步,针对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前三天未交货的物资,由业务员在交货期前三天发出业务工作联系函进行催货;第二步,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当天仍未能交货的物资,由业务员在当天再次发出业务工作联系函进行催货;第三步,对超出合同约定交货期三天仍未交货的物资,由业务员立即进行逐级汇报,申请出差至中标单位进行催货。 合同物资催货“三步曲”的制定,有效地提高了采购物资到货率,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