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清洁能源车辆,到2020年基本实现公共服务领域清洁能源车全覆盖;加快推进城区内剩余的各类市场向绕城高速以外搬迁;明年郑州市的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0%以下。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了解到,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精神、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好2018年10月20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南省情况反馈会议要求,确保郑州市全面完成督察整改工作任务,郑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了《郑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整改1】2020年煤炭消费比重降至六成 各类市场向绕城高速外搬迁
根据《方案》,郑州将推动四大结构调整优化。在今后3年内,加快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等四大结构调整。
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尽快完成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工作;加快传统产业整合,深化“散乱污”企业排查和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二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改造及管网配套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和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业余热供暖;严控煤炭消费总量,确保2020年郑州市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0%以下;加强煤炭质量监管,提高煤炭洗选比重;积极推进燃煤小机组关停或改气,提高接收外输电比例。
三是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城区内剩余的各类市场向绕城高速以外搬迁,以城市快速路网和内外环高速为骨架,完善次干路、支路网建设;明确国Ⅲ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严控高污染车辆进城;推广清洁能源车辆,到2020年基本实现公共服务领域清洁能源车全覆盖。
四是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推进城市绿化造林建设,加快完成全市铁路沿线、生态廊道、过境干线公路、高速互通立交及出入口等交通路网沿线生态环境提质提升工作。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不符合要求的露天矿山2020年底前全部关闭到位。
【整改2】道路清洁“以克论净” 明年起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实施
郑州市将持续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开展城乡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严格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实施“以克论净”的保洁标准;加强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解决污染围城问题。
二是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柴油货车污染监管,加快老旧货车淘汰报废或深度治理,推动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源治理,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强油品质量升级与监管,大力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全面保障油品、天然气质量。
三是开展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工业炉窑清洁燃料替代,重点行业工业炉窑执行排放限值标准。四是开展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工业、建筑、汽修等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产品。深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工业源和生活源VOCs治理,到2020年,VOCs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
五是开展秋冬季及其他重点时段专项行动。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采暖季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化工等行业企业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清单,加强预警预测和会商力度,加强区域协同控制,加强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面源污染监管和治理。
【整改3】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明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超95%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郑州市将确保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标,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管网建设,做好全市河流综合整治和沿河排污口整治,科学核算市区河流调水流量,逐步淘汰重污染行业企业,实施重点行业提标治理。
二是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动,有效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强化南水北调郑州段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三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到2020年,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其中,市区建成区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河湖污染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修复,建立水质监测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完善上下游、左右岸水污染联防联控。五是持续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农村治污设施建设相结合。
【奖惩】大气、水污染治理列入综合考核 作为奖惩任免重要依据
根据《方案》,郑州市将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是强化党政同责,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据了解,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将被列入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综合考核之中。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方案》要求,对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调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和部门,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逼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