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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发表日期:2019-04-11 13:28:03 兰格钢铁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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