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健康发展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增存挂钩”腾退指标、“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优先用于飞地经济项目,并鼓励园区使用省级贫困县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开展扶贫协作共建园区;对列入省政府“重强抓”项目清单的飞地经济项目,在当地计划指标不足的情况下,由全省统筹各市剩余计划指标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