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7日,国办发布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指出大力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按照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要求,以钢铁、煤炭行业为重点,大力压缩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淘汰落后产能喊了若干年了,它已成我国经济发展的共识;且落后产能是去产能面临的头等大敌,落后产能不淘汰,我国经济结构就无法调整和优化,供给侧改革就无所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会落空。然而,今天国办再次下文要求大力化解钢铁、煤炭等领域落后产能,足见落后产能在我国产业经济结构中依然占一定比重,一些领域的落后产能难以真正淘汰,成了令中央政府头痛的一个大问题。同时,也显示了中央政府意欲淘汰落后产能、为产业结构有效调整和推进供给侧改革腾挪出空间的紧迫心情。 我国落后产能为何成了“不死鸟”? 社会各界不禁会想,中央政府淘汰落后产能的决心这么坚定,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如此之多,为何落后产能却成了我国经济运行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依然成为我国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中一只飞来飞去的“不死鸟”?据分析,原因有三方面:首先,淘汰落后产能对地方政府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不仅会牵涉到成千上万下岗员工安排及承受财政收入下降之虞,而且还会影响到地方政府领导政绩,对地方政府无形中增加了很大的压力,为保就业、保稳定、保收入、保政绩,地方政府对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性不高、劲头不足,口号喊得凶,装样子流于形式不少,动真格的不多。显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淘汰落后产能上存在较大利益摩擦。其次,淘汰落后产能是一个系统性社会工程,落后产能与金融及其他经济组织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各种利益都需要摆平,不是说淘汰就能淘汰得了的。淘汰落后产能必须涉及到关停并转若干企业,要让大量落后产能企业有序退出市场,这必然影响到大量银行债权落实和信贷资产安全,如果不能妥善处置,会首先遭到银行金融机构反对;还有相关债权部门债务如果不能落实,也会遭到强烈干预,这些都是非常棘手的问题。而在地方政府拿不出足够财力、中央政府又缺乏足够财政转移支付情况下,地方政府只能对落后产能听之任之或睁只眼闭只眼了。再次,在淘汰落后产能上,不少地方政府环保意识不强、紧迫性不足,导致观念落后,总站在地方局部利益上来思考问题,总认为地方经济发展离不开落后产能;没有站在全局高度来思考淘汰落后产能对保护环境、优化生态资源的重要性,致使淘汰落后产能总跟不上中央步伐,慢了半拍。 我国落后产能为何成了“不死鸟”? 因此,淘汰落后产能事关我国经济发展的成败,不能有丝毫含糊;且淘汰落后产能也是一场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较量,需各级地方政府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就目前而言,应严格按照中央政府提出的“地方主责、企业主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思路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一方面,确定淘汰落后产能具体目标和措施。一要以钢铁、煤炭行业为重点,对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生产不合格或淘汰类产品的企业或产能,依法处置和关停;支持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二要充分利用价格或信贷等经济杠杆,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对落后产能实行高水价、电价和严控信贷等措施,加速其自我淘汰和消亡。同时,督促地方政府真正把淘汰落后产能纳入重要施政目标,实行严格行政问责,对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方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对违规上项目、淘汰落后产能死灰复燃的,严肃追责;对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加大经济处罚力度,限产停产,对不达标和淘汰落后产能不力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开,实施信用约束和惩戒;鼓励企业改造和提升传统产能,提高环保质量和安全标准及工艺水平,对仍使用落后设备和工艺的,不批新增用地,不办理生产和排污许可。另一方面,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关系,因淘汰落后产能导致的就业安置、财政收入下降、银行信贷损失,中央政府应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消除地方政府后顾之忧。 我国落后产能为何成了“不死鸟”? 同时,对地方政府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惩机制,对按中央政府要求及时淘汰满后产能的给予巨额财政奖励,对不执行中央政府要求或执行不力的,扣减相关财政转移支付数额,以增强对地方政府淘汰落后产能的约束力。再一方面,提高地方政府对淘汰落后重要性认识,让地方政府真正形成淘汰落后产能就是保护环境、就是优化生态资源的大局意识,增强淘汰落后产能自觉性、急迫性和危机性。督促地方政府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构和领导机构,制定统一行动规划,注重落实地方责任和部门联动,做到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把淘汰落后产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