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推动落实中央确定的农村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支持各地做好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2019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已下达,专项用于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其中雄安新区获得2227万元↓↓↓ 通知指出,要明确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标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村。每个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村奖补资金额度不超过30万元,具体数额可按照村人口数、村庄面积、项目内容等一个或多个因素确定。 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