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建住宅须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发表日期:2019-08-02 09:55:33 兰格钢铁
海南省近期出台的《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建设,新建高速公路加油(气)站(服务区),需配建地面停车位并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条件。
- 相关阅读
- 海南:将实施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差别收费[09:02]
- 海南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政策 公共区域停车场免费停放[09:01]
- 海南新建住宅须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09:55]
- 民航局:支持海南打造航空区域门户枢纽[08-01]
- 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开展11项外汇创新业务 提升投融资便利化水平[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