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落实“黑名单”制度,将依法查处的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转让、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的建筑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意见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专家库,对直接监管的在建和新建建筑工程统一进行编号,每季度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查处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以及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指定分包单位或强迫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政府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通报曝光。要对列入“黑名单”的建筑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对其所承揽项目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在评优表彰、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