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是落实《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南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南平市,下同)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同时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评价体系。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南平市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9〕7号)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