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标的通知》。根据国家发改委安排,经省政府同意,今年我省计划化解煤炭过剩产能994万吨,其中关闭退出煤矿7处,化解产能761万吨;核减产能煤矿5处,化解过剩产能233万吨,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 对于关闭和核减产能煤矿的退出和变更时间节点,《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要坚持有序组织退出,编制煤矿关闭退出方案,严格控制停产、回撤、关闭等时间节点,上半年按程序完成报批工作。列入今年关闭退出计划的7处煤矿,计划上半年关闭的不再组织生产,要尽量压缩“回撤期”或不设“回撤期”,力争7月底完成关闭;计划下半年关闭的要缩短“过渡期”,严格落实批复的时间节点,原则上于今年10月底前关闭到位、12月底前通过省级联合验收。列入核减生产能力计划的煤矿,要于10月底前完成生产能力核减和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公告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