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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表日期:2014-11-03 09:14:21 兰格钢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0月29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159号莲花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严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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