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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港3×1000吨级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发表日期:2015-01-09 14:38:44 兰格钢铁

长岛港港务有限公司拟在长岛港南港池现有1#滚装泊位西侧建设长岛港3×1000吨级陆岛交通码头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的规定,需对本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岛港3×1000吨级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长岛港南港池现有1#滚装泊位西侧。 项目投资:8634.84万元 建设规模:在长岛港区建设1000 吨级滚装泊位3 个,年设计吞吐量车辆9 万车次,客运90 万人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码头、登陆点、港池疏浚、供水、供电等相应的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岛港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蓬莱市海港路11号 邮编:2656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73561931 邮箱:wblzlwxy@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山东海岳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开发区香山路8-4号 邮编:264006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535-6393697 邮箱:haiyuehuanjing@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 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 公众调查 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报告书评审 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建设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状况是否满意; 2对本项目了解的情况和渠道; 3对本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 5对地方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用通信及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规划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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