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国道338线甘塘至营盘水(宁甘界)段公路工程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宁夏中卫市境内,为旧路改造工程。起点桩号为k293+000,沿原省道201线自东向西布设,于k299+200处通过甘塘立交与g2012(定边至武威高速公路)连接,路线途经翠柳沟、甘塘村、小红山、营盘水,均与原有旧路衔接,终点至甘宁省界营盘水。本项目起点向东沿旧路可达中卫市区,其间通过孟家湾立交与g2012连接,于中卫市近郊与中央大道衔接。 本项目路线全长27.1公里。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最终以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为准。 (2)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由于结构物均可利用,汽车荷载等级沿用旧路等级:汽车-20级,挂车-100。 (3)招标范围:本次对项目的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4)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①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外业验收资料(含地勘专项验收); ②初步设计外业验收通过(含地勘专项验收)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③初步设计审查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详勘专项验收资料; ④详勘专项验收通过之日起4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⑤征地拆迁图编绘及界桩敷设:施工图设计完成后; ⑥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⑦根据土地预审等十个单项评估所要求的时限提交所需设计资料,并参加相应单项评估会议和进行设计汇报; ⑧其他:若业主根据需要先期开工试验段,该设计内容及设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从2010年至2014年)成功完成过新建或改建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 7805196、13309592234。如需费用请自理) 。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起至2015年1月23日(节假日或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上述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扫描件)。 不愿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611室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套及单位介绍信,由招标人协助投标人办理网上报名。 4.3 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费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派人员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611室领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宁夏高速公路管理中心611室 邮 编: 750011 联系人: 唐先生 何先生 电 话: 0951-6076719、6076916 传 真: 0951-6076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