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y-2015-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神华新村建设市政道路项目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2014】6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自筹。招标人为东安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安县神华新村建设市政道路项目 2.2 建设地点:东安县芦洪市镇赵家井村十组 2.3 规 模:东安县神华新村南侧两条市政道路工程,18米宽,390米长。 2.4 工期要求 9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东安县神华新村南侧两条市政道路工程,18米宽,390米长。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应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以上人员需提供最近六个月的参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400元,报名时交纳,售后不退。 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 年6月12日 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东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安住建大楼四楼,东安东站对面,女英东路)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东安县政府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421504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安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生先 电 话:152 0096 38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345号经委机关综合楼2单元 联 系 人:张先生 杨先生 电 话:0731-82128766 18973332056 1363749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