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7-8 招标编号: 2015--034 项目名称: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钢中制衣厂新建服装加工项目厂房工程 招 标 人: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钢中制衣厂 联 系 人: 庞沛容 联系电话: 13397755770 代理招标人: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 玉林广场东路352号 代理联系人: 贺芳 联系电话: 0775-2692809 工程概况: 1、招标申请备案部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招标方式: 邀请 招标。 3、层数:五层。 4、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约1302.63平方米、建筑面积5756.07平方米,同时建设周边道路及绿化等配套设施。 5、结构: 框架 结构。 6、道路:路长 米;路宽 米。 7、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投资(万元): 约486 建设地点: 玉福公路洋桥段东南侧 资质要求: 详见附注 标书购买时间 从 2015-7-8 至 2015-7-14 标书购买地点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美东小区二号楼四楼) 附 注: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1.2、 业绩要求:□√无要求。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原件核查,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1.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者,请于上述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本项目投标邀请书,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专职投标员刷卡购买邀请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等材料),已出售的招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接受退回。 3、未经同意,本招标公告转载无效。公告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如有抵触,以已备案的书面版《玉林市建设工程信息登记表》为准。 4、信息发布内容由招标代理人提供,如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