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钢铁

厦门房地产优惠政策到期 称将延续执行

发表日期:2015-08-24 09:27:33 兰格钢铁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住房可以依旧按规定享受普通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8月19日厦门当地媒体报道称,厦门市地税局透露,根据厦门市近期发布的《关于继续执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国土房[2015]273号)要求,厦门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2014年的规定。 2014年8月15日,厦门市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国土房[2014]312号),政策有效期为一年,文件规定主要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三方面。 上述《实施意见》显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住房可以依旧按规定享受普通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转让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房屋时间仍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时间确定;个人转让购买的二手住房,购买房屋时间按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

相关阅读
厦门房地产优惠政策到期 称将延续执行[09:27]
厦门港力争打造东南国际航运中心[08-19]
厦门全钢构地标建筑 磐基莲花项目正式开吊[08-19]
厦门直达欧亚大陆国际货运班列开通[08-17]
厦门将建设三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 总长度38.9公里[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