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1004120150080 招标备案号:1210201508401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丽施工[2015]08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海华明低碳产业基地g-3号厂房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丽审批投[2015]16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华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华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滨海华明低碳产业基地g-3号厂房提升改造工程,位于东丽区华明街津汉公路北侧,厂房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丽区华明街津汉公路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滨海华明低碳产业基地g-3号厂房提升改造工程,位于东丽区华明街津汉公路北侧,厂房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一至四层进行室内装修、空调、消防改造。具体详见招标人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5年10月01日 至 2015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8 月 28 日 至 2015 年 9 月 6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9月07日至2015年09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东丽区先锋路2号一楼业务室一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华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景湖苑13号楼110室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韩振刚电话:58666765 传 真:5866676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常青(印鉴) 办公地址:东丽区先锋路2号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胡姜薇电话:24950330 传 真:24950330 日期:2015 年 8 月 2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高娜 电话:24392090传真:24392090电子邮箱:donglibiaoban@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