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15.09.02)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15)68 工程编号 440500201509020101 工程名称 广东潮剧院潮剧保护传承基地建设项目 立项批文文号 市发改投[2015]27号 招标人 广东潮剧院 招标代理机构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汕头市建筑设计院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纪工 联系电话 13902777081、0754-88881589 工程地点 潮护路6号广东潮剧院内 建设规模 世贤伊梨楼(1至8层)和梨香楼第二层,改造装修总面积3000平方米,招标控制价:$7572865.57元。 资金来源 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按汕头市发改投[2015]27号核准内容、审图机构审查合格(汕设审(饰)2015002)的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及经市财政局审核的(汕市财审函[2015]87号)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的全部内容。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 位要求 一、投标条件:1、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查询内容为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双方分别提供)。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一方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并做为牵头人,另一方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需明确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 五、招标文件、相关图纸、预算造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设网”(/)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设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设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设网”下载。 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1 楼(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拟派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法人均应到场) 交易场所 市交易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15-9-2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15-9-8 11: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2015-9-11 11:00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2015-9-15 11:00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5-9-18 11:00 递交标书 2015-9-25 8:30 -- 10:30 评标开标 2015-9-25 10:30